“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模型,为我们检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了很大的帮助,李某某脱离监管案就得益于此。”近日,泾川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人介绍。
据悉,2024年12月,泾川县检察院依托兰州市榆中县检察院研发并在最高检上架推广的社区矫正监督模型,在对社区矫正对象数据进行对比筛查、轨迹核查中发现,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某未经审批私自外出至兰州市,对此,该院第一时间向县司法局进行信息反馈,提出监督意见,县司法局及时对李某某进行了核实查找并作出相应处理。
这只是泾川县检察院推进提升社区矫正监督工作质效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泾川县检察院从信息整合、机制建设、数字赋能三个维度,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作用,坚持把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作为创安维稳,平安建设的重点工作,“三位一体”推进,多角度发力,全方位聚力,以高质量检察履职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进行。
该院主抓信息整合,依托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和政法业务协同系统,及时快捷查阅案件办理进度及法律文书,确保对缓刑人员矫正“底数”摸清挖透。强化与刑事、案管部门的沟通协作配合,在刑事检察、案管部门收到社区矫正执行案件法律文书后,快速移送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建档立卡开展监督。采取不定期与刑事检察部门联系沟通,了解各检察官办理案件的基本情况、办案进度及建议量刑情况,适时参加案件分析会、工作汇报会等,动态掌握案件走向。对于起诉后本地法院判处缓刑人员,精准把握时间节点,督促法院将《刑事判决书》《社区矫正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司法局将《调查评估书》按期抄送检察院,保证了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信息畅通。
与此同时,该院抓实机制建设,与县法院、司法局签订《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办法》,安排专人详细梳理登记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判决机关、矫正期限等关键信息,坚持与司法局每周对比一次新报到人员数据,每月对比一次社区矫正信息总名单数据,发现信息差异后共同查找原因,精准如实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情况,发现社区矫正对象失去联系后及时督促查找,确保将社区矫正对象毫无遗漏纳入到监管之中。采取不定期到全县15个司法所查看社区矫正人员矫正工作开展情况,重点调取在册矫正对象外出申请、审批数据,联合公安机关调取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出行轨迹、住宿详情等活动轨迹数据,精准监督社区矫正对象未经审批私自外出造成脱管等问题。
此外,该院还主抓“数字赋能”,利用甘肃省社区矫正监管系统,对社区矫正全环节进行实时监督。在信息互通、数据整合的基础上,一方面自主研发了“泾川县社区矫正工作监管数字检察模型”,另一方面积极应用最高检、省检察院上架推广的其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模型,重点对脱管、漏管、矫正期间再犯罪进行数据对比、碰撞,对存在漏管问题,依法提出纠正违法监督意见,督促司法局严格履职。针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人数较多,各司法所相对分散等特点,建立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督机制,接入甘肃省社区矫正监管系统,对社区矫正全环节进行实时监督,通过巡查平台“实时定位”模块,监督司法机关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