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天寒地冻,但是对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人高某某来说,却是“暖意满满”的日子。12月7日,清水县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并邀请县委政法委、人民监督员、村委会相关负责人参加。
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首简单介绍了救助案件基本情况,宣读了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以及发放司法救助资金的批复,随后向高某某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金人民币1.4万元。为确保司法救助程序的公开透明、合理合法,对发放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该院纪检组组长进行全程监督。
“感谢清水县检察院,感谢政府和办案人员真心为我们办实事,解决了这场交通事故带给我的生活困难,缓解了我的燃眉之急。”高某某在收到救助金后感激地说道,并表示会合理用好司法救助金,在今后生活中勇敢面对困难,用勤劳的双手改善家庭条件,通过自身努力积极回报社会。
据悉,近年来,清水县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和救助力度,在办案中推行“主动发现线索、主动告知申请、主动调查核实”的办案模式,不断拓宽司法救助途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21年,该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件4人,共计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8.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