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泾川县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主动将司法救助融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积极履行司法救助职能,深化“四项措施”,开展多元化司法救助。
主动救助履职责。泾川县院强化内部协作,建立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对司法救助线索及时移送,确保符合救助条件人员在起诉环节得到及时救助,着眼“既保当前,又顾长远”,采取“救助金救助+”模式,努力帮助救助对象摆脱困境。
经济帮困送温暖。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泾川县院进一步深化拓展救助对象范围,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的因案致贫返贫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纳入救助范围。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给予经济救助,展现司法温情。
多方联动解民忧。结合具体案情,对于精神受到刺激,心理受到创伤的被害人,特别是未成年人,该院主动联合民政、扶贫、司法、妇联等部门多方参与的深层次联合救助机制,为当事人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心理测评、情绪疏导等全方位救助措施,从而提升救助效果。
跟踪回访提质效。泾川县院秉持“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救助理念,对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坚持进行跟踪回访,持续跟进救助资金使用情况,重点关注救助对象学习生活、心理恢复、家庭变化等情况,真正做到办理一个案子、救助一个伤者,挽救一个家庭,彰显了司法温度和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