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水市检察院会同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19条具体举措,提出检察机关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可以通过释法说理、公开听证、调解和解、查阅资料、实地调查、沟通情况、社会救助等方式协调化解行政争议。检察机关在参与化解行政争议过程中,发现有关行政机关存在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
《意见》明确,检察机关和行政复议机构应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每半年轮流牵头召集联席会议,通过交流工作、沟通情况、研讨案件,共同协调解决问题。
“该《意见》提出了行政争议跨部门协同化解的‘好点子’,发出了共商共治、共享共赢的行政检察‘好声音’。”天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耀明表示,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发挥各自职责优势,实现检察监督与司法行政的良性互动,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落到实处,为法治天水建设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