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洮县院与县监察委员会依据相关规定,联合制定出台《临洮县监察委员会与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了职务犯罪案件从监察委员会立案到移送检察机关起诉的有关流程,规范了办案工作制度及复杂、疑难、重大案件的提前介入机制,确保监察委员会调查取得的证据符合刑事诉讼证据标准,推动了监察委员会程序与司法程序的有序对接、相互贯通。
《办法》的出台对于监察委员会与检察机关衔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监察委员会与检察机关两家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落实纪法贯通、衔接的检察体制改革要求。实现反腐败工作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