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灵台县院民行科干警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灵台县域内部分网络餐饮服务业经营活动不规范,食品安全存在隐患。
经调查,灵台县“君青外卖”是一家利用微信公众号经营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目前已入驻75家餐饮业相关商铺。但这些商家均未在经营活动主页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不符合相关规定。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食品安全是大事”的原则,灵台县院立即向县食药监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网络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
收到诉前检察建议后,灵台县食药监局召集27家网络餐饮经营者进行专题约谈培训,灵台县院民行科干警受邀参会。会上,民行科干警针对发现的问题,以案说法对到会的网络餐饮经营者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并就《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参会人员进行解读分析。
此次培训约谈会的顺利召开,受到了食药监局与网络食品经营者两方面的一致好评。双方都对网络食品经营相关法律规定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为执法和经营活动注入了强心剂,为舌尖上的安全打好了“预防针”。人民健康兴百业,食品安全利千秋。在以后的工作中,灵台县院将继续严格履行监督职责,与县食药监局携手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