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渭源县政府与县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府检联动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公共利益协同保护、检察建议办理督导、执法司法数据应用融合、联席会议、专项行动参与、交流培训、动态调整等八项机制,进一步加强县政府与检察机关的协作联动,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渭源、法治渭源建设。
《意见》明确,双方将遵循依法依规、有序衔接,整合资源、协作联动,高效畅通、提升效能,联系群众、改进作风原则,在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加强民生领域法治保障、助力文化强县建设、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推进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提升社会法治意识等九方面,实现执法司法有机贯通、相互促进、共治多赢,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检察协作、部门执法”的府检联动工作新格局,为共同推进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机制保障。行政机关协助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认真评估执法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对可能涉及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且属于检察公益诉讼办案领域的,及时移交检察机关处理。对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安全等方面的需求,要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检察建议落实等工作。检察机关立足职能定位,综合运用起诉、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开展监督,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工作大局,促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以检察工作现代化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充分发挥政府和检察机关的组织优势、职能优势和专业优势,通过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促进依法行政;通过业务交流、“同堂培训”等方式,共同提高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能力。畅通行政机关人员参与检察工作的渠道,积极推进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共同推进相关领域的社会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