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州新区检察院召开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苗某某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气瓶充装活动和使用已经报废特种设备行政行为检察监督案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工委代表、人民监督员共5人担任听证员,同时邀请行政机关代表和案件相关行业代表出席。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介绍了案情,阐述了经审查认定的事实及法律依据,并提出考虑到当事人苗某某家境困难,对当事人拟作出减轻行政处罚的处理意见。检察机关对行政相对人苗某某进行了释法说理,苗某某作了表态发言,深刻检讨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参会人员分别发表了意见,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证据的审查和相关责任单位监管不到位等都提出了见解。
听证员综合考量后,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提问,并发表了听证意见,对案件承办人提出的拟处理意见进行了闭门评议,形成四点评议意见:一是听证员一致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是考虑到行政相对人苗某某的家庭情况,希望行政机关能对苗某某的罚款数额酌情再减少;二是对于苗某某挂靠的充装站要追究其责任并进一步调查,作出后续处理;三是行业主管部门、企业、个人等产业链上的主体要建章立制,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希望检察机关能继续跟进监督。
“此次听证会,邀请“第三方”参与评议,切实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下一步,我院将对本案作出实质性争议化解,对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并持续跟进,加大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以公信谋共赢,以共赢构和谐’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新格局,”该院案件承办检察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