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建文明城市,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庄浪县院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着力推进县域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助力文明城市创建。2021年共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1件。
据悉,该院与县河长办会签了《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协作机制,办理涉河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件,治理河道污染6处,督促清理河道流域垃圾20余吨,河湖“四乱”整治取得明显实效,有力保护了河道生态环境。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针对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件,清理农村生活垃圾10余吨,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清理、回收废旧地膜300余公斤,切实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
“创建文明城市,是一件聚民智、集民力、惠民生的大事。作为检察机关,我院将持续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依法调查核实、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严格履职,促进生态环境依法治理,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检察力量。”该院负责公益诉讼案件检察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