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祝县院对缴纳义务人就某行政机关行政征收标准、减免事项存在异议而未履行缴纳义务的行政争议类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了律师、人民监督员、缴纳义务人等10余人参与案件听证。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相关案情和听证议题,行政机关、各缴纳义务人就听证议题分别发表了意见并作出情况说明,听证员就本案存在的争议对行政机关和缴纳义务人进行了提问,并就听证议题进行讨论后发表了听证意见,认为某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征收行为时程序以及法律文书上存在瑕疵,同时对行政征收的法律依据,是否符合减免条件进行了解读,指出各缴纳义务人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依法缴纳行政征收确定的费用,确实存在困难的建议向行政机关申请暂缓或者分期缴纳,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参与听证的行政机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在作出行政行为时要切实依据法律,严格执法程序,同时采纳听证员的意见,对确实存在资金困难的缴纳义务人可以申请暂缓或者分期缴纳。各缴纳义务人也纷纷表示将尽快缴纳相关费用,该案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