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上午,祁连山林区检察院与民乐县检察院、祁连山林区法院、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省管理局张掖分局和大河口保护站携手共建的“检察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在张掖市民乐县南丰镇扁都口设立并揭牌。
设立检察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以下简称修复基地),是司法护航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保护祁连山生态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修复基地位于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大河口自然保护站扁都口资源管护站黑土沟(民乐县南丰镇炒面庄村),占地480.75亩。目前,因案已完成补植苗木9420株,占地51.9亩。该修复基地集生态司法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功能为一体,主要针对生态环境民事和公益诉讼案件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通过责令负有生态环境修复义务的当事人从事修复劳动,或在无法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时,由其缴纳生态修复资金,由专业机构代其进行专业化修复等方式,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从而达到生态环境“异地补植、恢复生态、总体平衡“的司法修复效果。
“这次打造生态修复基地不但是对生态修复的一次创新性尝试,还是将习近平生态文明理念贯穿于司法实践中,是践行‘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多元化协作’生态修复理念的现实体现。两地检察机关将继续致力于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加大协作力度,构建生态环境联防联控机制,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凝聚监督合力,精准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共筑祁连山生态安全屏障。”祁连山林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树科表示。
据悉,近年来,祁连山林区检察院、民乐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在院党组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加强跨区域协作配合,办理了一批破坏生态环境领域刑事和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展现了检察担当和作为。修复基地投入使用后,将督促当事人通过异地补植复绿方式,修复受损生态,充分体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公益诉讼工作的有机结合,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具有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