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民事检察监督能力,提升民事检察队伍规范化、专业化水平,7月26日,陇西县院组织干警对《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简称《监督规则》)进行了专题学习。
会上,该院干警对《监督规则》进行了全文学习,并就重点条文与《监督规则(试行)》进行了比对解读。第四检察部全体干警围绕《监督规则》中检察机关对虚假调解的监督方式、对法院准予执行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的监督等内容进行了讨论。
会议要求,民行检察部门干警要高度重视《监督规则》的学习,努力做到吃透精神、掌握规定内容,熟练运用。要将《监督规则》的学习和学好用好《民法典》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做好具体办案中的衔接工作。要把严格执行《监督规则》和做强民事检察业务结合起来,推动民行检察工作更上新台阶。
“通过本次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民行检察部门干警的业务能力。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学习与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积极引导干警在干中学、在学中干,不断补齐业务知识短板,为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奠定基础。”第四检察部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