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泽县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某、柯某某等5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一案依法宣判。被告人张某某、柯某某等5人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悉,2020年8月,被告人张某某纠集柯某某、李某某、丁某某、艾某某等5人通过“蝙蝠”手机软件掌握 “多卡宝”电信诈骗通讯工具安装、使用方法后,先后在山东省济南市、济宁市,河北省石家庄市、唐山市等地安装、操作、维护“多卡宝”电信诈骗通讯工具,为电信诈骗人员提供远程操作、看管、维护等帮助,从中非法获利。致使全国各地已查明被害人被诈骗款项达118万余元,被告人张某某等5人分别从中获利2500余元至3万元不等。
检察官特别提醒:非法买卖银行卡、电话卡、网络帐号等提供给犯罪分子使用,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千万不要为了眼前利益,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防范电信诈骗要做到“三不一要”:不贪小利或言语诱惑,不轻信不明电话或手机短信,不向陌生人或不明账户汇款转账,万一上当受骗,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留骗子的账号和联系电话等详细情况,以便公安机关开展侦查破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