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白银市平川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平川区《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升公益诉讼监督实效,更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进一步推进法治平川建设。
《意见》结合平川工作实际,从四个方面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作出明确规定,一是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意义。《意见》指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作出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意义和制度价值。二是要求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意见》强调,检察机关要深刻领会中央决策部署和立法精神,切实增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工作中,要紧紧把握“公益”这个核心,突出监督重点,强化案件办理,依法规范监督,注重监督效果,自觉接受监督,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全力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意见》要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是支持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正确履职,塑造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良好形象的重要途径。各行政机关要增强宪法法律意识,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全力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注重从源头预防,主动配合调查,重视诉前程序,认真做好应诉,加强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加强组织保障,努力营造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良好法治氛围。《意见》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加强政府保障,加强宣传引导,加强与纪委监委的沟通联系,完善司法审判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