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陇西县院依法对一起冒充当地天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流窜作案,在骗取用户信任后通过非法安装报警器和安全阀,获取被害人钱财的诈骗案提起公诉。
该案由陇西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并移送陇西县院审查起诉,经陇西县院依法审查,2018年4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王某某伙同杜某某、董某某、康某某、张某某以海东市燃仑天然气设备销售公司、青海燃都天然气设备销售公司、甘肃昆能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为名,在青海省西宁市、海东市、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榆中县、定西市陇西县、天水市甘谷县、秦州区、麦积区等地,由王某某授意4名被告人分工合作,穿着伪装工作服、佩戴虚假工作牌冒充当地天然气公司员工,在骗取被害人信任后,以燃气报警器已坏需统一安装报警器等理由给被害人非法安装报警器、安全阀,骗取被害人每户590元至600元不等钱财,共骗得75名被害人现金4万余元,影响恶劣,给当地天然气公司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涉嫌诈骗犯罪,该院依法以诈骗罪对5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天然气为主的清洁能源已走入寻常人家。但同时,社会上一些别用心的人觊觎这一行业,利用群众认识盲区来诈骗钱财,侵犯了人民财产权,对天燃气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案件的成功办理,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也为广大天燃气用户提高了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