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正在开庭审理杨某交通肇事案。西峰区院检察官赵芳作为本案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结合案件事实,就电动三轮车违规载人的危害,现场展开庭审法治教育。
被告人杨某因违规驾驶电动三轮车,在仅容一人的驾驶位置,超载其两个孩子与妹妹,撞在村民门前停放的一辆越野车上,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其妹妹死亡,一个孩子受轻伤。杨某负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本案旁听人员较多。公诉人当庭就该市普遍存在的电动三轮车违规载人的危害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结合案件事实,检察官简单讲解了我国对电动三轮车相关的交通安全管理法规,分析了导致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不遵守交通法规,存在侥幸心理。情理交融地说明本案因被告人违反交通安全运输法规违章驾驶而导致的严重后果。教育旁听人员及被告人应从中吸取的惨痛教训,告诫大家平时要加强交通安全法规的学习,并认真遵守,不要让交通法规只是写在纸上、说在嘴上,而要严格遵守,记在心上、落在身上,以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庭审就案讲法是西峰区、院在平时办案过程中经常开展的一项法治宣传活动。对于开庭时旁听人员较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庭审现场直播的案件,都会由公诉人开展以案释法。通过就案讲法,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人民群众现场讲解法律,使他们从一个个具体鲜活的案例中吸取教训,学法、知法、用法并守法,培养公民的法治意识,共同创建法治庆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