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昌市检察院对检察建议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查看,确认相关问题已经整改,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水平得到提升。
据悉,今年3月,金昌市检察院在依法开展安全领域行政检察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相关主管部门在办理部分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对工贸企业、矿山企业、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到位的情形,针对以上情形,金昌市检察院立即开展相关调查核实工作。
“我们主动与相关主管部门对接,调取部分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和2021年至2023年工贸、矿山等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日常工作台账,认真审阅,梳理并制作问题清单,多次询问相关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了解具体案件办理情况。”办案检察官介绍,经认真审查,该院发现相关主管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存在部分案件行政处罚适用法律不准确、部分案件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以及在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存在“重检查、轻处罚”“同案不同罚”等问题。
为更准确、全面地找到问题产生根源,金昌市检察院在深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与相关主管部门多次召开协调会议,就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相关主管部门表示将积极推动问题整改,在达成一致意见后,检察机关决定向相关主管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助推行政机关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5月24日,金昌市检察院向相关主管部门送达检察建议,从规范执法有差距、执法力度不够、对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有欠缺等方面,指出被建议单位在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建议其严格规范执法、提高办案质量,加大执法力度,从严落实监管等。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究部署,并积极采取措施推进全市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坚持精准执法,在统筹分析辖区内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状况、企业规模、执法难度以及各层级执法能力水平等情况的基础上,推进应急管理分级分类执法;严格执法监督,推行“互联网+执法”执法方式,以执法质量作为案卷评查重点,加强对全市系统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案卷评查;加强执法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等方式,组织全市执法人员专题执法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据介绍,今年以来,金昌市检察机关在全市部署开展了“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以专项监督为抓手,加强与安全领域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推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案情通报、案件会商、协作配合、联席会议等行政执法与法律监督衔接机制,以解决行政执法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为导向,深化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融合监督,促进安全领域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一线执法能力水平、行业管理和基层治理效能得到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