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泾川县院把认真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的指示精神作为“一把手工程”,层层压实责任,“受理、办理、答复”环环紧扣,确保将“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制度”落到实处,真正做好“每信必复”。
该院要求对群众来信,要专人全力负责处理拆阅、分类,并保证当日与信访人取得联系,告知来信已收到等程序性信息,逐个与留有联系方式的来信人取得联系,告知来信已收到,并告知转往的办案部门等情况,主动联系明确信访诉求,对群众来信诉求不明的,由办理人员初步审查后,第一时间电话联系来信人,辨明其主要诉求后当即告知审查情况,努力使群众来信不走空,对诉求简单明确的群众来信,对照管辖规定进行快速审查办理,随时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
该院以“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务实态度,不断提高司法办案质量,夯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基础,对受理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主动与涉案单位进行沟通,在依法依程序展开调查核实的同时,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案件办理公平公正,增强答复信访人的说服力,在办理群众来信时,始终坚持公正、公开,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在答复信访人时秉持公正理念,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该院对“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坚持规范审慎、方便快捷的答复理念,为信访群众提供周到的检察服务,在做好控申部门答复工作的同时,注重服务理念,通过电话联系、书面邮寄、当面答复的方式,在答复时注重运用群众语言,避免生硬冷横,对较为重大、复杂的信访案件,更多地采取公开答复、检察宣告等方式,邀请案件承办人、当事人共同参与,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并在答复过程中积极开展释法说理,确保答复公平公正,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