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甘州区院成立工作组前往区工商联,与工商联座谈商讨开展“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有关事宜。
会上传达了省院、省工商联“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以及张掖市院《关于转发省院、省工商联< “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
双方就组织领导、方法步骤、任务分解等工作进行了商讨。双方一致认为,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举措,是检察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重要体现。检察机关将与工商联联手,紧密配合,通过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维护非公有制经济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会议决定成立“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工作组,组长由甘州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召文担任,区工商联主席王东勇、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任文建、刘爱工以及党组成员张宏任副组长。同时,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将省检察院实施方案规定的工作任务细化分解,确定了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近期,甘州区院将与工商联共同确定走访的企业,尽快开展走访活动,掌握企业基本情况,确定服务内容,摸排案件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