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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代办驾驶证 诈骗他人钱财被判刑——灵台县院办理一起诈骗案

时间:2019-05-30 17:51:32 来源:   作者:灵台县院 张建灵  点击数:

有些人平时游手好闲,为谋取不义之财,竟起歪念,谎称自己神通广大,不用练车考试,只花钱就能“买”到驾驶证,你信吗?随着考驾照热度和难度的不断增加,这样的诈骗手段还有人“中招”,灵台县院近期就办理了这样一起诈骗案件。

2017年10月以来,被告人曹某某通过微信平台发布包办驾驶证的虚假信息,以自己注册的灵台县某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为幌子,以零首付购车、包办驾驶证、包过驾驶证科目考试为名,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收取现金、POS机刷卡,银行刷卡等手段,作案44起,诈骗总金额38万余元。全部用于个人挥霍。2019年4月11日,灵台县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曹某某提起公诉。

灵台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28日开庭审理该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曹某某犯诈骗罪的罪名成立,根据被告人曹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之规定,被告人曹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

近两年来,随着新交规的出台,驾考变得愈发严格,很多考生面对严格的考试便产生胆怯心理,于是想通过歪门邪道,投机取巧取得驾照,殊不知这种侥幸心理正中犯罪嫌疑人的“发财之道”。通过本案的办理,检察官、法官提醒:公民需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防范能力,做到心中明法,诚信守法。否则,只能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上当受骗,遭受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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