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洮县院积极响应高检院对控申检察工作的指示要求,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作为新时代控申检察工作坚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必然要求,作为有效稳妥化解检察环节信访矛盾纠纷,力争把矛盾化解在源头,问题解决在基层,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落实好。
该院确定专人负责群众来信的接受、登记、受理、分流和回复工作,明确规定控申部门负责人是“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办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对收到的群众来信要及时在网上信访信息系统进行登记,建立来信办理台账,对于属于本院管辖的群众来信,必须在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并建立完善了“一二四一”信访工作机制和“十心”控申工作要求。“一”是制作一份接访笔录;“二”是将接受和受理分为两个程序;“四”是对接受的来信来访进行四项审查,即诉求的性质、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一”制作一份回复电话记录或出具一份告知书。“十心”指接待群众要热心、笑脸相迎要平心、听取诉求要耐心、询问沟通要专心、审查材料要细心、释法说理要诚信、依法处理要公心、履职尽责要精心、敢于担当要尽心、为民服务要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