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
专项行动报表制度的通知
各市、州、分院刑检部门:
为深入推进“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我部决定自6月份起建立实行星欧娱乐
“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报表制度。以市、州为单位,定期由市级院统计本地区专项工作进展、主要指标数据和典型案例,报送至省院第四检察部。
其中,《“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动态报表》(附件1)请各地按表格内容及备注要求,每10日上报工作推进情况及相关文件材料,《“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主要指标数据统计表(一)(二)》(附件2)请按表格要求认真填写,每月月底上报,并将典型案例附后报送。各地在填报报表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省院第四检察部联系,我们将及时予以完善改进。
各市、州、分院刑检部门要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及时发现、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报表制度,扎实推进专项工作。各级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做到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位,以责任促落实,群策群力推进“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附件:1.《“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动态报表》
2. 《“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主要指标数据统计表(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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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检察部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