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4日,甘肃日报三版刊发《当好法治参谋 提升监督质效——全省三级检察院全面推行年度法律监督工作报告制度》。

《甘肃日报》截图
一份新鲜出炉的《关于2021年度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近日分别被送往省委、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常委会。这份报告是省检察院借鉴最高检经验做法,在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全面推行年度法律监督工作报告制度,向同级党委及其政法委、同级人大常委会报送的年度法律监督工作报告的成果之一。据了解,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截至目前,省检察院、14个市州院和95个基层院全部完成报送工作。
坚持能动履职
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起案件办理,就必须要‘聚焦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并使二者有机结合’,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在服务大局、为民司法方面进行了一系列调研思考和实践探索后,省检察院站位全局,创新提出了“两聚焦一结合”的工作思路,为星欧娱乐
依法能动履职绘出了“线路图”。
“检察机关的监督是参与、跟进、融入式监督,发现问题更及时、监督纠错更直接。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舍我其谁的责任感,每年提交一份综合性法律监督报告,推动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并主动为党委、政府深化依法治理提供决策依据,为全面依法治国作出应有贡献。”2021年9月17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在全省检察工作推进会议上就该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021年11月8日,省检察院印发《关于向同级党委及其政法委、同级人大常委会报送年度法律监督工作报告的通知》,明确提出从2022年开始全省三级检察院全面推行法律监督年度报告制度,向同级党委及其政法委、同级人大常委会报送年度法律监督工作报告,县区院在1月底、市州院在2月底、省检察院在3月底前分别完成报告报送工作。
“要认真梳理一年来法律监督履职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撰写法律监督报告,做好‘深加工’、提升‘附加值’,推动解决相关政法单位和行政执法机关等在执法办案活动中存在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促进执法司法公正高效权威。”朱玉在全省三级院检察长培训班上授课时表示,要把此项工作作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举措之一,抓好落实。
突出“四个说话”
做好法律监督“深加工”
“我们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履行监督职能,针对具体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了加强人居环境治理的检察建议,对虚假整改并回复的乡政府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助推了问题整改。”陇西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后振国介绍,该院在报告中介绍了一年来法律监督履职情况,并清晰梳理了监督发现的执法司法环节突出问题、提出了建议,助推深化源头治理,让检察履职与全县大局同频共振。
据了解,近期,陇西县委、县政府向陇西县检察院集中交办了一批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涉文明城市创建的环境卫生、道路交通、资源保护及河道生态环境治理等领域。目前,该院已经围绕相关线索展开调查并制发检察建议。
“这既是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制度,也是检察机关主动报告工作、取得支持配合的重要举措。”后振国表示,今后将继续紧扣社会关注重点、难点、堵点,从法律监督的视觉进行剖析并提出建议,切实当好法治“参谋”。
“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仍存在‘重办案轻监督’的倾向,错误地认为监督多了‘伤和气’,没有积极主动开展监督。”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的报告也毫不回避问题,并表示对“重办案轻监督”问题将作为工作重点进行改进。
“建议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府的监督、支持下,建立联合督促检查机制,将行政机关依法移送涉嫌犯罪线索的情况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社会治安综合考评体系……”平凉、金昌等各地检察院的年度法律监督报告,也都紧紧围绕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打算和意见建议。
“审判、检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虽然分工不同,但共同宗旨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都是为了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公平正义。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执法理念不同,对法律政策适用、事实证据认定等方面存在差异,导致部分案件久拖不决、轻罪重判、重罪轻判现象时有发生。”“建议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大力开展同堂培训,增进互通了解,促进形成共同执法司法理念,确保国家法律政策统一正确实施。”“全省刑事立(撤)案监督案件488件。其中366件线索系办案中发现,监督线索来源单一。这主要是由于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不畅,存在信息壁垒,违法线索不易被发现。”“建议省委政法委加快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调办案平台的深度应用,进一步拓展共享案件范围,畅通信息互联互通;协调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升级优化、深入应用,努力破解联通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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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的年度法律监督报告,用详尽准确的数据和事例展现了监督履职工作实际。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认真分析,从五个方面指出“执法司法环节仍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对于每一个具体问题,报告中都提出了详细的建议,并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进行了细化。
“省检察院撰写年度法律监督报告和对下指导时,坚持用行动、事实、数据、案例‘四个说话’,努力达到数据翔实、案例充实、措施切实、建议可行的效果。”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雷说。
提升履职“附加值”
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年度法律监督工作报告不同于其他报告,并且首次在市县两级院进行部署。为保证质效,省检察院加强了对下具体业务指导,要求深入分析履职中发现的执法司法环节突出问题,精准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建议。”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滕维娟介绍,报告更加聚焦检察业务及监督成效、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据了解,为了保证质效,市、县检察院的报告在报送之前,必须由上级院根据当地工作情况进行有针对性地统筹、指导和把关,并主动征求相关行政机关的意见。
“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也是一个统一思想和行动的过程。监督不是高人一等,他们的意见正确,我们修改报告;我们的意见正确,他们接受监督、改进工作。”朱玉介绍,报告将在充分吸纳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合理化意见、就监督成效达成共识后报送党委、人大,力争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会同政府相关分管领导、部门提出整改措施,加快整改。”嘉峪关市市委书记雷思维在阅读该市检察院报送的《关于2021年度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后作出要求。
“有些报告中的建议过于宏观或笼统,如提出‘进一步加强对检察工作的支持’,而缺少如何‘加强’的具体建议,可操作性不强。”滕维娟表示,省检察院将以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和省检察院“法律监督质量提升年”为契机,指导下级院在报告中凸显主责主业中的“法律监督”实绩,以高质量法律监督服务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