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登县院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切实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与刑事司法工作职能,切实解决在“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违法犯罪”专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先后四次与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会商、研究解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有效开展专项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持。
近日,由该院侦查监督部牵头,邀请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及县农林局相关工作人员再次召开联席会议,共同会商“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在“两法衔接”中存在的问题。会上县国土资源局、县农林局、县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对专项工作进展情况作了汇报,对现阶段工作中存在的立案标准认识不统一,案件移送难;管辖权不明确;鉴定难、鉴定慢;案多人少等影响案件查办进度的问题进行了说明,并对今后工作开展发表了意见。
在听取了各单位工作进展汇报及存在的问题后,该院参会负责人充分肯定了行政执法单位近期工作情况。针对下一步工作传达了市检察院对专项工作提出的建议、意见。针对管辖权不明的问题,建议行政执法单位应当根据违法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时的土地性质确定,对确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依照法律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执法单位,依法查处。对案件立案标准认识不统一、案件移送难的问题,建议行政执法单位将已查办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公安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立案的,行政执法单位应根据“两法衔接”工作规定移送县院审查,对其中涉嫌犯罪而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案件,县院将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对案件中农用地毁坏程度不能确定的的问题,建议县行政执法单位尽快委托相关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被占用农用地进行鉴定,鉴定农用地是否被毁坏。对“案多人少”的问题,建议行政执法单位进一步增派人力,同时公安机关也要尽快对已立案案件加快办案进度。会议最后要求各单位要加快办案进度,尤其要把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非法占用耕地10亩以上及非法占用农用地面积较大的案件作为重点予以坚决查处。同时要加强各单位之间的沟通,提高案件查办效率,及时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据悉,截至目前,该院先后派员对辖区内多家非法占用农用的违法砖瓦企业进行了实地走访,摸查违法犯罪线索54件;先后向国土、环保、农林部门发出检察建议6份;审查各行政执执法单位报备案件22件,作出书面回复函7份,书面提出补查意见7份;监督行政执法单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件,公安机关已立案3件,县院已批准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