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灵台县院契合省院在白银会议后确定的“窗口、监督、预防、服务”四大职能的基础上,决定在各派驻乡镇检察室开展“五星检察室”创建活动。“五星检察室”是以派驻乡镇检察室为单位,以“便民利民亲民、监督规范到位、预防成效明显、服务主动到位、检察形象良好”为基本内容的一项创新活动,凡是达到相应标准的派驻检察室,将分别授予检察窗口星、检察监督星、检察预防星、检察服务星、检察形象星,五星俱全的即授予“五星检察室”称号,“五星”评定实行动态管理。“五星检察室”创建是该院党组本着全面加快推进派驻乡镇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步伐,进一步拓展法律监督范围,延伸监督触角,契合全省确定的派驻乡镇检察室“窗口、监督、预防、服务”四大职能提出的一项创建活动。
据悉,创建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各派驻乡镇检察室紧紧围绕服务党委政府大局,突出执法为民,依法履职尽责,积极开展“五星检察室”创建活动。通过不断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拓展纠纷排查深度,加大矛盾化解力度,2017年“五星检察室”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如中台、独店、百里三个检察室共处理群众信访253余件次,很好地发挥了检察室的方便群众、就近反映问题、就地解决纠纷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什字镇检察室开展刑事侦查活动监督1件,县院要求发出不立案通知书1件;什字、独店、朝那、中台四个乡镇检察室配合基层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防止和纠正脱管漏管,同时积极开展访贫问苦活动,给困难群众送去检察院的温暖,力所能及帮助联系点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中台、百里、朝那三个乡镇检察室向该院移送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件,据此发出检察建议3件;独店、百里两个乡镇检察室积极开展法律专题讲座、法律咨询,百里检察室扎实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工作,在重点涉农惠农工程、农田水利建设等领域开展专项预防。
为了促进该院派驻乡镇检察室法律监督和法治服务职能充分发挥,该院于3月中旬组织院考评委员会按照《灵台县人民检察院“五星检察室”创建方案》、《灵台县人民检察院“五星检察室”评选标准》,结合省院《关于派驻乡镇检察室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办法》对各派驻乡镇检察室进行了综合评审。考评实行百分考核制,每星100分。经过各检察室自查、院考评委员会评查,最终有1个检察室获得四星检察室、2个检察室获得三星检察室;2个检察室获得二星检察室。
通过“五星检察室”的争创,该院切实加强了乡镇检察室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了标准、完善了机制,为建好队伍打好了基础。同时,真正让派驻乡镇检察室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成为检察机关涉农检察的一线平台、服务基层的重要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