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渭源县院受理了渭源县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被调查人刘某某等人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一案,该案是渭源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向该院移送审查起诉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
该院对此案高度重视,在先期与县监察委员会沟通协调的基础上,组织公诉、侦监、案管等相关部门对案件流转问题进行了研究部署,制定案件受理流程,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为案件受理和审查起诉提供有力保障。在案件受理中,该院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内的机制设置、受理设置、关联单位等进行了补充完善,确保监察委员会移送的案件在系统中顺利流转。同时,侦监、公诉部门检察官提前介入,熟悉案情,确保对监察委员会移送的案件能够快速规范办理。
目前,该院已经顺利完成与该县监察委员会办案工作的有效衔接,为该院今后受理此类案件积累了宝贵经验,为下一步建立和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
近日,陇西县院依法受理了陇西县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石某某挪用公款职务犯罪案件,该案是监察体制改革后该院受理的首例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
在受理该案后,针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尚未设置监察委员会这一案件移送机构,可能会遇到的程序、系统方面的问题,陇西县院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查阅了《甘肃省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同时第一时间向定西市院请示,及时与院技术人员进行沟通,研究解决受案中存在的问题,在案件移送机关一栏新增陇西县监察委员会,完成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法律文书、检察官权限等的后台配置工作。
案件受理后,及时将案件分配到公诉部门办案组,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完成了监察委员会首例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的对接,确保全县首例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优质高效办理,为下一步建立和完善该类案件的办理工作机制奠定基础。
(渭源县院 王成 陇西县院 焦怀德 景慧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