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靖县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联合永靖县司法局对全县15个乡镇的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此次督查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看档案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重点督查各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
督查发现,全县各乡镇司法所的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均能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规定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做到了每月及时上交思想汇报,手机定位监督管理,请销假和谈话制度。
督查中发现存在如下问题:永靖县法院对拟判处缓刑的罪犯未认真核实居住地,未在法定期限内交付执行,未依法将相关法律文书抄送该院;部分乡镇司法所未按规定程序从事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文书档案不全,社区服刑人员请假程序不规范,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在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材料,个别社区矫正人员脱管失控、漏管现象仍然存在。对发现的问题,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
通过督查,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刑罚的意识,确保了各乡镇司法所对辖区内的社区矫正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增强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刑意识,切实维护了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推动了社区矫正执法各环节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