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川区院开展庭审观摩活动,邀请了白银市院及其他县区院干警等20余人参加本次观摩活动。
庭审中,公诉人讯问思路明晰、重点突出,举证条理清晰、逻辑性强,发表意见层次分明、说理透彻,对犯罪构成进行了严密的论证,证实了被告人周某某利用社交网络平台冒充女性与被害人“谈恋爱”,取得信任后骗取被害人5万余元的事实。法庭辩论过程中,公诉人和辩护人针对被告人的犯罪数额如何计算以及酌定量刑情节等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庭审中公诉人沉着冷静,思维清晰,突出辩论重点,展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应变能力,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
随后举行的庭审评议会上,与会人员对公诉人的庭前准备、庭审表现、讯问技巧、答辩内容等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也从起诉书的制作规范、犯罪事实的叙写方式及运用多媒体示证能力等方面对公诉人提出了中肯的改进意见。
此次庭审观摩活动,是该院落实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重要举措,不仅使出庭公诉人对自己的出庭水平有了一个全方位的了解,积累了庭审应变经验,也强化了公诉人的办案主体责任,进一步树立了“宽严相济,公正高效”的办案理念,推进审查起诉及出庭工作的规范化运行,为推动该院公诉工作整体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