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民乐县院围绕服务县域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的“绿色检察”专项行动,强化县域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的大局,努力守护民乐的绿水青山。
该院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狩猎、污染环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行为,坚持依法快速办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增强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实效性和震慑力。该院开展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组织干警到农业、林业、国土、环保等行政执法机关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查阅案件登记台账、调取统计数据、查阅卷宗数据等摸排案件线索,对发现的以罚代刑、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确保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得到及时有力查处。该院还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在帮扶工作中,组织扶贫驻村工作队员利用上门宣讲、集中宣讲、设置板报等方式,向群众发放包含农村林地的保护、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等法律知识宣传资料,提高群众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意识,营造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据悉,自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打好“生态保护牌”一直是该院公益诉讼工作的主旋律之一。今后该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持续加强同辖区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的沟通衔接,促进提升民乐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积极营造建设生态文明环境的良好氛围,让公益诉讼为“美丽民乐”的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