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渭源县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出台了《渭源县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办法》、《渭源县人民检察院谈心谈话制度》。
该院“三办法一制度”的出台,明确了院党组、纪检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内容、落实措施、责任考核、追责问责等;明确了领导干部和检察干警约谈和谈心谈话的原则、方式、种类、程序和结果运用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了约谈和谈心谈话工作流程;明确了在日常工作、生活、学习中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及约谈的内容,注重在“常”和“长”上做文章;明确了派驻纪检组软硬件建设,要求纪检组在“执纪问责”上凝神聚力,不断创新“诊病”方法,研究“治病”手段,切实解决“有病讳医”和“束手无策”的问题。
据悉,该院始终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新部署,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新局面。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通过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不断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追责问责,持续发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