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舟曲林区院运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受理的两起刑事案件在七天内审查终结,向舟曲林区基层法院提起公诉。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严格执行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规定的程序,简化内部工作流程,缩短各个环节的办案期限,始终贯彻公正与效率相统一原则,并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两起案件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两名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都如实供述,其中一案的被告人有自首情节。办案检察官经过审查认为,这两起案件符合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于是办案检察官在快速审结案件后,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法院也采纳了建议。
轻微刑事案件的快速办理,不仅节约了检察官的办案时间,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也能让案件的当事人尽快结束诉讼程序,提高了刑事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保证了刑事案件的办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