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平川区院组织召开“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与“加强法律监督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活动”第二次联席会议,平川区环保、林业、国土、森林公安等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汇报了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与“加强法律监督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活动”的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协商,依照6月13日召开的第一次联席会议制定的《实施方案》要求,对各单位的具体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司法机关要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沟通协作,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联合制定的《实施方案》要求,履行各自职责,落实环境资源监管的案情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工作,确保“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及“加强法律监督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活动”开展过程中不回避问题、不掩盖矛盾、不推脱责任,积极作为、依法履职,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