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灵台县院、古浪县院、华亭县院、迭部林区院、永靖县院、庄浪县院通过举办公益诉讼法制讲座、公益诉讼宣传、制定文件等方式稳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灵台县院就相关领域公益诉讼事宜与县环保、食药监、国土等部门召开了联席会议进行协商,拟定通过了《关于办理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和国土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协作机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其他相关司法解释制定,对相关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衔接及办理过程中的若干问题进行了细化。确定了六项工作制度,工作联动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和线索移送制度、公益诉讼案件双向咨询机制和协助办理制度、案件支持起诉制度、案件诉前督促制度以及案件判决结果反馈机制和宣传制度。县环保局、食药监局和国土局的负责人表示,此次联签文件不仅有利于助推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活动,也是他们行政执法的有力后盾,通过双方积极合作交流,提升老百姓心中对该县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管理和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满意度,提高执法公信力。以此次联签活动为基础,今后灵台县院将继续加大在公益诉讼方面的宣传力度,创新工作思维和工作方法,以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为己任,积极推动公益诉讼稳步开展,打造美丽文明和谐绿色的魅力灵台。
古浪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成玉结合环境保护与公益诉讼法制宣传,深入联系村黄羊川镇石门山村开展了以环境保护与公益诉讼为主题的法制讲座。法制讲座过程中,王成玉结合石门山村环境状况和检察机关开展的公益诉讼工作,围绕该村环境治理、精准扶贫以及党建、乡风文明建设等方面开展宣讲。王成玉指出,石门山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市、县及镇上部署的方案,扎实开展环境保护与乡村环境治理工作,切实整治村容村貌,力求把石门山村打造成一个村民易居、环境优美的美丽村庄;要充分发挥黄羊川镇石门山村长期以来自我形成的传统美德、民风民俗,依法调处矛盾纠纷,全面调动全民参与的积极性、切实打造共治共享、和谐安宁的人文环境。王成玉特别讲到,公益诉讼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由检察机关监督并提起诉讼的制度,维护的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益诉讼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两类,无论是民事公益诉讼还是行政公益诉讼均对生态环境保护作了规定。广大村民要在农田耕作中保护生态环境,及时整理收集耕作地内的“白色垃圾”,防止土壤污染;在日常的生活中,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随地堆放秸秆、粪便,防止空气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黄羊川河是石门山村村民的母亲河,石门山村村民要做到不向河中排放污水、倾倒垃圾,防止水污染。王成玉强调,村民们要在作好自身保护环境及公益的同时还要监督其他有关破坏环境及公益的行为,发现线索要及时向检察机关举报。会后,古浪县院向参会的村民发放了公益诉讼宣传资料。
华亭县院组织民行科全体干警开展以“保护公益、人人有责”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新职能、办案流程、举报方式以及奖励办法。该院民行干警深入上关镇,在人流较为密集的菜市场口设立宣传点,宣传活动以悬挂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布置活动宣传展板、现场讲解为主要形式,通过大量案例,向人民群众全面介绍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职能定位、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过往群众宣传讲解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和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倡导乡镇群众强化公益保护意识,积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及时查处损害公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并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耐心细致地为前来咨询的群众答疑解惑。依法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积极举报发生在身边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本次宣传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受教育群众180余人,辐射以上关镇为中心的多个乡村,有效扩大了公益诉讼在当地的社会影响力。
迭部林区院牵头祁连山林区法院召开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这是检法两院自搬迁后,在张掖召开的首次联席会议。会议由祁连山林区院检察长张树科主持。会上,双方就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需提交的材料、检察院撤诉的情形、检察院出庭支持起诉程序、上诉程序、诉讼后果承担及诉讼费用承担等几个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并就相关议题在一定范围内达成共识,形成了会议纪要,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遵照执行。 本次联席会议对祁连山林区检法两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为下阶段林区公益诉讼工作的顺利召开奠定了基础。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的衔接配合,共同解决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持续推动公益诉讼工作不断深化完善,努力形成公益诉讼工作的法治合力,为祁连山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保驾护航。
永靖县院民事行政检察科联合派驻乡镇检察室,先后在刘家峡镇鸿瑞名都广场、徐顶乡、陈井镇、太极镇、西河镇、三塬镇、王台镇、盐锅峡镇等街道开展了以“保护公益,人人参与”为主题的公益诉讼宣传活动。此次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宣传展板、法律咨询台、发放《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宣传手册》、“民事行政检察”宣传单等方式开展。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件。同时,干警们积极向广大群众介绍了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法律依据、监督范围、工作流程等,重点针对生态环境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解读。
庄浪县院以“保护公益、人人有责”为主题,在韩店镇街道开展了公益诉讼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公益诉讼和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宣传彩页进行宣传。同时,还通过开展现场咨询等方式,积极向群众介绍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法律依据、监督范围、工作流程等,宣传活动重点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鼓励群众一旦发现社会公益受到侵害,及时向检察机关举报。活动中,共发放宣传300多份,提供法律咨询20人(次)。
(灵台县院 古浪县院 华亭县院 关晓娟 魏蓉 迭部林区院 孙代珠 永靖县院 庄县院 徐东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