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崆峒区院在“轮案管理”基础上,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积极实践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确定新机制,优化分案,助力司法改革。
7月3日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各业务部门检察官办案组重新调整设置。该院案管部门协同技术部门对全院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重新身份配置,按照权力清单规定,调整各类检察人员的权限配置和各类法律文书最低审批权限。该院要求,员额检察官办案组,严格按照“主任检察官+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2+1+1)”的模式设置;独任员额检察官办案单元,严格按照“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1+1+1)”的模式设置。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检察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切实达到“1+1+1>3”的效果。
该院坚持“随机分案”、“优先分案”相结合,促进司法办案规范化。通过系统后台设置,将受理的移送审查逮捕、起诉案件录入系统后,由电脑随机分配直接指定给承办人,改变了过去科室内部人为分案的情况,真正做到“案件谁办,系统说了算”,既保证了承办检察官在案件分配上的机会平等,又避免了相关人员通过打招呼甄选检察官办“关系案”、“人情案”。同时,配置互斥规则,解决了不起诉复议与一审公诉、不逮捕复议与审查逮捕不能由同一检察官办理的情况,有利于案件办理,提升案件质量。
该院开展了“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强化案件流程监控。坚持周自查、月互查、季评查”工作机制。承办人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能够查询分配到自己的案件具体情况,案件管理部门依托业务系统对案件办理的各环节进行全程监控,对关键节点进行动态巡查,通过建立案件流程监控日志和台账,强化案件流程监管。1月以来针对办案活动中不规范情形,案件管理部门向办案部门发出口头预警72次,向办案部门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1次,业务部门均及时反馈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