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灵台县院民行科通过分析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加大宣传、信息共享、主动出击、深入一线”四项举措和不断完善办案机制,持续提高办案技巧和业务水平。共办理27件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
该院通过利用微信、微博各种平台,开展法律宣传,提高群众民行监督知晓率,增强群众提供案件线索的主动性。利用派驻乡镇检察室接近群众的便利条件,畅通群众表达渠道,方便群众申诉。主动去砂场、林场和工厂摸排公益诉讼案源,将查办案件和查找案件线索相结合,目前已经发出七个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该院民行科充分利用办案、执行监督等深入执法单位、乡村、社区的机会,主动向群众了解民行案件判决情况,听取群众意见,发现和收集民行案件线索。
该院始终坚持以办案为主线,以“公正、合法、抗准”为原则,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证据观念,逐步探索形成实行案件首办责任制,要求承办人将质量意识贯穿办案始终,提高责任心,增强责任感,确保“谁办理谁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到实处。坚持三级把关制,每起案件要过三关,即承办人审查、办案组讨论、主管检察长或检委会审核,对疑难复杂案件及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请示汇报,析疑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