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金川区院高度重视发挥检察职能保护绿色发展,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健全“联合打击机制、线索排查机制、生态恢复机制”三个机制,增强生态环保工作合力,深入推进“加强法律监督促进绿色发展专项行动”,以“检察蓝”保护“生态绿”。
该院结合在金川区芨芨泉自然保护区毁林开荒,破坏生态环境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案件办理实际,就保护区存在的问题开展调研,联合公安、环保、林业、国土等部门成立“金川区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联合、精准、及时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
该院不断巩固“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成果,依托“两法衔接”平台,与涉及环境保护领域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之间进一步完善案件线索排查机制,细查行政案卷100多册,摸排出线索4件,以监督行政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未督促落实案件为重点,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履职2件,发出《检察建议书》1件。
该院坚持把绿色理念贯穿工作始终,办案中会同行政执法部门责令犯罪嫌疑人停止侵害、修复环境,补植复绿,探索实践“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工作模式,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资源破坏带来的生态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