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陇山林区院干警受邀为甘肃省小陇山林业实验局森林资源暨国家公益林管理培训班作了题为“资源管理和公益诉讼的关系及管理工作中可能涉及到的刑责”的宣讲。
宣讲中,主讲人将小陇山林区比作一位祥和、美丽的母亲,作为孩子的小陇山林区公、检、法、林业实验局,有义务保护好小陇山林区,保护好林区的一草一木,在培训班引起共鸣。通过“公地悲剧”现象,深入浅出的阐释了环境公益诉讼的含义、种类及开展公益诉讼的必要性。以公益诉讼在我国的发展、法律依据及我省出台的公益诉讼相关文件为出发点,全面剖析了资源管理与公益诉讼的关系,深入讲解了检察机关作为法定公益诉讼主体,在提起公益诉讼方面的天然优势。主讲人以自身经历并参与办理的两起真实案例,结合法律法规对渎职犯罪的相关规定,讲解了林业管理部门在资源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及履职不到位可能引发的职务犯罪。以案释法,提高了宣讲的针对性和说服力,增强了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宣讲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公益诉讼宣讲通俗易懂,重点突出,让人受益匪浅的同时对公益诉讼中各自的职责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其相关内容也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回到场、站后会学以致用,将本次讲座的内容传达到每一位护林员,以新思维新理念更好的履职尽责,切实维护好小陇山林区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