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作市院组织精干力量组成主任检察官办案组,依法从速批捕了一起涉恶“套路贷”犯罪嫌疑人。
为确保案件打准打实,该案自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合作市院迅速启动提前介入机制,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严格按照《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对侦查方向和证据的收集、固定及法律适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公安机关循线追踪、深挖彻査,提升了执法质效,形成了打击合力。
在提请逮捕阶段,鉴于该案涉案人员多、涉及面广、犯罪嫌疑人羁押分散、案情复杂等情形,合作市院检察长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办案组合理分工,加班加点,在加大审查力度的同时,及时向州院汇报,与州院扫黑除恶案件指导组召开两级院检察官联席会议,结合案件证据情况和犯罪事实,对照司法解释有关恶势力犯罪的主要特征,对案件进行全面、深入的精准分析和研判,统一执法思想和政策尺度,严格准确定性,为办案组依法审查,提供了重要参考意见。
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办案组以最快的速度审查了所有证据、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经提请检委会研究决定,于近日对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等四人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该案的成功批捕,彰显了检察机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决心,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用扫黑除恶实际战果,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这一专项斗争成效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