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的救助让我对生活又有了信心和希望。”近日,被救助人胡某某接过古浪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送来的1.5万元司法救助金后如是说。
“只有深入一线,才能了解当事人的真实生活状况,才能真正把司法救助金用到该用的地方。”在办理胡某某司法救助案时,古浪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超带领办案检察官深入困难妇女村组家中实地走访,核实情况,邀请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等召开联席会,并正式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据了解,古浪县检察院及时转变办案理念,变“坐等群众上门求助”为“积极主动上门救助”,主动发现案件线索,走访当事人及所在村组,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尽早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加快案件调查和审查办理工作节奏,做到司法救助案件报送、审批等环环相扣、高效衔接,确保救助金快速精准发放。2022年以来,该院通过深入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等活动,共办理此类救助案件8件8人,发放救助金10.5万元。
在开展司法救助的同时,该院还加强与县妇联、团县委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共同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构建“检察+妇联”救助体系,就司法救助线索排查移送、信息互通互享、多元化帮扶救助等方面达成共识。
“我院坚持将‘输血’式司法救助和‘造血’式社会救助有机衔接,让特殊群体在感受到关心关爱的同时,增强生活信心。”该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介绍,在开展司法救助时,该院结合特殊群体家庭实际情况,与妇联、民政、人社及所在乡镇沟通协调,为5名被救助困难妇女提供技能培训和就近就业机会;与乡村振兴局、民政局等10家单位会签《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着力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常态化开展。
此外,该院还将司法救助与主动创稳行动结合起来,坚持“一次救助,长期关怀”,扎实做好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以检察办案为切入点,开展以案释法及政策宣讲,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对心理受到创伤的特殊群体,邀请心理咨询师提供专业、系统的心理咨询12人次,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