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太冲动了,现在想想真的很后悔,感谢检察机关的帮助教育,这个事情终于得到了解。”在公开听证会现场,因琐事大打出手的两位老乡签订刑事和解协议,最终握手言和。
同是乡亲,为何大打出手?原来,2021年后半年,杜某某将自家的羊赶到同村李某家的地中吃苜蓿草,二人发生争执,杜某某殴打李某致其受伤住院。后公安机关以杜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至通渭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受理该案后,办案检察官经深入走访调查,并与双方深入沟通,努力寻找问题症结所在,发现双方均有赔偿谅解意愿。同时杜某某为人勤恳踏实、吃苦耐劳,深受村中人好评,本案中杜某某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情节较轻,且有赔偿意愿和能力。李某也表示在杜某某赔偿自己的损失后对其行为谅解,请求检察机关对杜某某免于刑事处罚。
为推动双方矛盾实质性化解,办案检察官积极适用刑事和解制度,组织召开调解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到场参与,最终双方对赔偿金额、履行方式及履行期限达成一致,当场达成赔偿谅解。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该院组织召开听证会听取了各方意见,依法对该案作出了处理决定。
“本案属于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且有赔偿意愿和能力,案件办理中我们积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努力促成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化解社会矛盾,及时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办案检察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