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洮河林区院召开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会,向甘肃省洮河生态建设管护中心、甘肃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
据悉,该院在履行工作职责中发现,2020年以来,辖区内涉野生动物案件频发,严重危害生态环境资源,为进一步提高林区群众对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遏制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进一步加强对辖区野生动物的保护,结合洮河林区实际和办案中发现的相关问题,根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之规定,提出了加强对辖区野生动物的保护的检察建议。
会上,承办检察官从案件事实、建议内容、适用法律和相关政策等方面对发出检察建议的事由进行公开说理,并在会议现场公开宣读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并签收送达回证。两个管护中心负责人现场签收了检察建议书,认为检察建议内容客观、真实,提出的建议具体、详实,可操作性强,后续将按建议内容全面积极落实,及时回复。
“下一步,我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观念,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确保检察建议及时有效落实,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贡献力量。”办案检察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