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秦安县检察院的办案人员,为确保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现对你涉嫌盗窃罪一案进行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2月15日,秦安县检察院对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开展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面对同步录音录像镜头,检察官告知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和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法律后果,针对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处理意见等方面作出了充分的释法说理,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于检察机关提出的具结内容均无异议。在辩护律师的见证下,犯罪嫌疑人当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技术人员将同步录音录像过程刻录成光盘后,交由案件承办人妥善保管、合法使用。

“对认罪认罚具结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用镜头规范程序,是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新举措。”秦安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结合实际细化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及技术保障,让检察权“在镜头下运行”,切实提升认罪认罚具结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