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欧娱乐

您所在位置:
星欧娱乐 > 陇检要闻 > 基层动态 > 正文
基层动态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临泽县院化身“护薪人”,不让“薪酬”变“心愁”

时间:2022-02-17 15:00:24  作者:临泽县院 赵涛 闫志鹏 点击数:

近日,临泽县院通过民事支持起诉的方式,办理了王某某与陈某某、蒋某某与张某某追索劳动报酬案,法院均采纳了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意见。

据悉,2020年王某某受雇于陈某某务工,工程完工后22000余元劳务报酬未及时给付,2021年年底承诺还款期限到期后仍未支付;2019年至2020年,蒋某某在张某某经营的汽贸城务工,至2021年底27000余元的工资经催要未能给付,为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王某某、蒋某某先后将陈某某、张某某诉至临泽县法院,并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

该院经审查认为,工资是劳动者维持生存的物质基础,不仅事关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更关系社会的公平正义,王某某、蒋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索劳动报酬,于法有据,应予支持,遂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并配合法院进行调解,经法检合作配合,案件均调解结案,及时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民事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保障弱势群体权益的重要方式。下一步,我院将紧紧围绕全县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加大民事支持起诉力度,不断探索监督领域,强化人民群众权益保护,助力‘法治临泽’‘美丽临泽’建设。”办案检察官表示。

关闭

星欧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