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龙江林区院就朱某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拟不起诉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了甘肃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资源保护科科长、科研管理科副科长以及朱某某所在村村支书参加听证会。
会上,办案人员首先介绍了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事实和案件证据情况。犯罪嫌疑人朱某某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一定改正,不再犯同样错误,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林业主管单位代表表示鉴于朱某某不是故意、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并承诺能积极赔偿表示对其谅解,同意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村支书也同意承办人意见并表示,这种形式的公开听证会很有意义,既可以让人民群众学习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同时检察机关也可以倾听群众的声音、接受群众的监督,今后,村委会要大力向村民宣传保护野生动植物等相关法律知识,引导村民做合法公民。
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检察机关就拟对朱某某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进一步作了说明,并依据听证结果依法对朱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