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亭市院以拟对自然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为议题,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组成的听证员及被监督单位参与听证。
据悉,2021年12月,该院在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中发现,张某某从华亭市东华镇居民海某处购买土地0.39亩用于建设房屋,自然资源局认为张某某存在违法占地事实,决定给予张某某拆除该土地上修建的建筑和设施,并处1302.2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张某某拒不履行拆除义务,自然资源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以案件实事存在瑕疵为由不予受理。另查明,自然资源局办理的多起土地执法领域案件,均因类似问题而被法院不予受理。
听证会上,被监督行政机关就处罚事实和检察机关拟提出的检察建议发表了意见,并表示土地资源的保护,关乎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将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有效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同时接受检察机关拟提出的检察建议。
听证员就相关问题向办案人员、被监督行政机关进行了提问,在充分提问和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了听证评议意见,一致认为,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准确且具有针对性,同意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