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古浪县院通过召开听证会成功化解了安某某和古浪县法院行政非诉执行案。
据悉,该院在办理安某某非法占地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时,发现在法院执行期间,安某某未将其经营的古浪县某液化气站西侧非法占地上修建的临时建筑完全拆除。经该院释法说理,安某某表示由于液化气站旁边正在修建排洪沟,当前拆除剩余的临时建筑会给液化气站的安全管理带来隐患,遂向该院书面保证,等排洪沟工程施工完毕后,将对该临时建筑自行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并进行修复绿化。
听证会主要针对安某某修建的临时建筑是否恢复执行进行。通过听证,古浪县法院、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及各位听证人员均表示,对安某某非法占地上修建的临时建筑暂缓执行有利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同意暂缓执行。
参会人员表示,本次听证合法合理,既有法律力度,也有人文关怀,尤其在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民营企业权益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对他人的生产生活没有影响的情况下,适当维护民营企业的权益,给民营企业一个缓冲期,对于民营企业的发展具有良好的助力作用;检察机关办理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既考虑了法律的准确实施,又考虑了民营企业的合理诉求,充分释放了司法善意,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