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河长制部门联席会议和“河(湖)长+检察长”等制度机制要求,持续深化“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推进“聚焦小微边 共建幸福河”专项行动,8月17日至20日,平凉市院第六检察部联合市河长办组成工作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汇报座谈等方式,赴静宁、庄浪、华亭、崆峒4个县(市、区)开展巡河督查。
督查组对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以及各级河长办反馈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抽查,对发现的整改不彻底问题,与相关单位共同研究,现场提出了整改要求。
在查阅专项行动与“两长”协作机制资料后,督查组与与各县(市、区)河长办、检察院分别召开联席会议,深入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建议,并要求各县(市、区)要切实发挥好“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作用,扎实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要有效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水利行业管护职责,巩固、推广活动成效,构筑、夯实符合全市河湖流域生态保护的线索发现、办案规范、内外协调、社会宣传等各项具体平台,切实将活动成果有效转化为助推全市河湖管理保护的长效机制。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持续深化“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同时,将监督视野向小微边延伸,共立案办理涉河湖沟道公益诉讼案件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份,为全市河湖生态环保和水资源保护作出了积极努力,进一步提升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