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欧娱乐

您所在位置:
星欧娱乐 > 陇检要闻 > 基层动态 > 正文
基层动态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陇西县院起诉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36万元

时间:2021-07-23 16:13:42  作者: 点击数:

近日,陇西县院对谢某某等17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提起公诉,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36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2020年,谢某某等17人为微信昵称为“沈建国”“八方聚财”等为主的诈骗犯罪团伙提供作案微信账号、银行卡“四件套”,建立专门用于实名认证、解封微信的微信群,制作虚假投资宣传的语音课程,并在“沈建国”等人建立的多个微信群中播放。后“沈建国”“八方聚财”等为主的诈骗犯罪团伙鼓吹高回报高收益,诱骗被害人在投资平台上投资理财,在全国范围内对不特定对象实施诈骗犯罪。

办案中,承办检察官按照《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把追赃挽损贯穿案件始终,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保证及时扣押冻结涉案财物,阻断涉案财物转移,督促涉案人员退赃退赔。在审查逮捕阶段,承办检察官对各犯罪嫌疑人进行释法说理,全面落实认罪认罚制度,鼓励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真心悔罪,后赵某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退赔被害人损失共计19万元。在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对未退赃退赔的犯罪嫌疑人加强释法说理,继续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谢某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退赔被害人损失共计17万元。

据悉,近年来,陇西县院在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类案件中,始终坚持办理案件与追赃挽损并重的司法理念,最大限度地追赃挽损,最大限度减少被害人实际损失,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关闭

星欧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