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甘州区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施某、任某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复印件案依法公开宣判,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这是甘州区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首例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复印件案。
据悉,自2014年11月以来,被告人施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微信群发布代办10万元白金信用卡的信息,并联系经营广告店的被告人任某某,为其伪造多份虚假的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复印件,为多名原本不具备办理大额信用卡资格的人员从某银行成功办理业务,并从中收取代办费牟利。
该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施某、任某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复印件的行为,严重侵犯国家机关权威,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社会管理秩序,导致银行受到巨大损失。
甘检君小贴士:
国家机关证件的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样的效力,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复印件,同样构成犯罪,一些心存侥幸或者想钻空子、利用伪造的假证获得非法利益的人,或者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复印件来进行违法活动的人,最终都将面临法律的制裁。检察机关将严厉打击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印章、证件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