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榆中县院就“兴隆山革命烈士陵园保护行政公益诉讼一案”,向榆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法送达诉前检察建议。
兴隆山革命烈士陵园位于榆中县城关镇兴隆山卧龙湾,占地38628平方米,1986年由榆中县政府拨款建造。陵园由牌坊门、革命烈士纪念碑、墓群、烈士纪念亭组成,共掩埋着解放兰州及对越自卫反击战中壮烈牺牲的929名烈士遗骨。既是兰州市广大党员群众开展红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党性教育的基地,也是县级烈士纪念设施重点保护单位。
据悉,6月22日,榆中县院检察官在对烈士陵园实地勘查发现,兴隆山革命烈士陵园张一悟同志纪念碑碑面部分损坏、纪念碑亭地面塌陷裂缝,英雄烈士墓碑刻字斑驳脱落、碑身侧面破损、墓碑旁杂草丛生并堆放建筑垃圾,陵园通往无名烈士碑方向道路台阶阶面松动破裂,路旁栏杆塌陷、断落,破坏了英烈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社会公共利益存在受侵害情形。
根据调查结果,该院迅速启动检察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并于6月30日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立即采取有效整治措施,对烈士陵园设施进行修缮、维护,规范陵园管理,更好的发挥其教育宣传作用,维护陵园庄严肃穆的环境和氛围。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到检察建议后,表示将尽快推动问题实质解决,集中对陵园进行整修,加强对陵园的长效化管理,更好的发挥其纪念意义和教育意义,维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的形象。